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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保甲制度
历史档案
时藴:1932年
地点:豫苏皖
人物:蒋介石
保甲制度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统治下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
甲制度实行“管、教、养、卫”
并重原则,使保甲制既服务于“自治”
,亦有利于所谓自卫。
“管、教、养、卫”
是蒋介石提出的。
1934年2月5日在浙江省政府纪念周上,蒋介石提出了“教、养、卫”
三字。
1936年5月16日和1937年7月在庐山军官训练团,他又增加了“管”
字。
“管、教、养、卫”
分别表示了管理、教育、经济、军事四方面内容。
陈立夫在《地方建设问题》(1941年4月)中解释说“管”
即自治治事,“教”
即自信信道,“养”
即自养养人,“卫”
即自卫卫国。
但蒋介石解释得更明白,他说推行保甲,目的是为军事化服务,“军事化是我们今后要推行自治实行主义根本精神所在”
,“军队组织就是人类一切组织的最高范型,而一切的社会组织,可以说都渊源于军”
。
国民党当局虽对保甲制寄望极大,而保甲制的推行却收效甚少,其原因是“一般公正人士多不愿担任保甲长,一般不肖之徒又多以保甲长有利可图,百般钻营”
,“正人不出,自然只有坏人的世界,良好的制度也就变成剥削人民的工具,因此民众怨声载道”
。
这是国民党人士自己作出的评价。
历史词典:保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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