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己之短好爭勝負第十(第1页)
護己之短好爭勝負第十
論曰。
且如天下叢林至盛。
禪社極多。
聚眾不下半千。
無法況無一二。
其間或有抱道之士。
潔行之人。
肯暫徇於眾情。
勉力紹於祖席。
會十方之兄弟。
建一處之道場。
朝請暮參。
匪憚勞苦。
且欲續佛慧命。
引道初機。
非為治激聲名。
貪婪利養。
如鐘待扣。
遇病與醫。
澍法雨則大小無偏。
振法雷則遠近咸應。
其榮枯自異。
動蟄差乖。
固非選擇之情。
行取捨之法。
盖有望風承嗣。
竊位住持。
便為我已得最上乘。
超世間法。
護己之短。
毀人之長。
誑惑於[壓-猒+(邱-丘+黑)]蠶。
咀嚼於屠販。
聲張事勢。
矜託辯才。
以訐露為慈悲。
以佚濫為德行。
破佛禁戒。
棄僧威儀。
返凌鑠於二乘。
倒排斥於三學。
況不撿於大節。
自許是其達人。
然當像季之時。
魔強法弱。
假如來之法服。
盜國王之恩威。
口談解脫之因。
心弄鬼神之事。
既無愧耻。
寧避罪愆。
今乃歷敘此徒。
須警來者。
遇般若之緣非小。
擇師資之道尤難。
能自保任。
終成大器。
強施瞑眩。
甘受謗嫌。
同道之人。
幸宜助發。
宗門十規論(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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