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乌蛇(第1页)
下卷乌蛇
内容:雷公云∶凡使,即云治风。
元何治风?缘蛇性窜,即令引药至于有风疾处,因定号之为使。
凡一切蛇,须认取雄雌及州土。
有蕲州乌蛇,只重三分至一两者,妙也。
头尾全、眼不合、如活者,头上有逆毛二寸一路,可长半分已来,头尾相对,使之入药。
被处若得此样蛇,多留供进。
重二两三分者,不居别处也。
《干宁记》云∶此蛇不食生命,只吸芦花气并南风,并居芦枝上,最难采,又不伤害人也。
又有重十两至一镒者,其蛇身乌光,头圆尾尖,逻眼目赤光,用之中也。
蛇腹下有白肠带子一条,可长一寸已来,即是雄也。
凡采得,去之头兼皮麟、带子了,二寸许锉之,以苦酒浸之,一宿至明,漉出,向柳木炭火焙之令干,却,以酥炙之,酥尽为度。
炙干后,于屋下巳地上掘一坑,可深一尺已来,安蛇于中,一宿至明,再炙令干,任用。
凡修事一切蛇,并去胆并上皮了,干、湿须酒煮过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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