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蟹(第1页)
卷中蟹
内容:(一)足斑、目赤不可食,杀人。
〔证〕(二)主散诸热。
(又堪)治胃气,理经脉,消食。
〔嘉·证〕(三)蟹脚中髓及脑,能续断筋骨。
人取蟹脑髓,微熬之,令内疮中,筋即连续。
〔心〕
(四)又,八月前,每个蟹腹内有稻谷一颗,用输海神。
待输芒后,过八月方食即好。
(
未输时为长未成)。
经霜更美,未经霜时有毒。
〔嘉·证〕(五)又,盐淹之作,有气味。
和酢食之,利肢节,去五脏中烦闷气。
其物虽恶形容,食之甚益人。
〔嘉·证〕
(六)爪∶能安胎。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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