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山鸡野鸡雉(第1页)
卷中山鸡、野鸡(雉)
内容:(一)山鸡∶主五脏气喘、不得息者。
食之发五痔。
和荞麦面食之,生肥虫。
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虫。
〔嘉〕
(二)又,野鸡∶久食令人瘦。
又九月至十二月食之,稍有补。
他月即发五痔及诸疮疥。
〔嘉〕
(三)不与胡桃同食,即令人发头风,如在舡车内,兼发心痛。
〔嘉·证〕(四)亦不与豉同食。
自死、足爪不伸,食之杀人。
〔证〕(五)菌子、木耳同食,发五痔,立下血。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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