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宣剂下 虎骨(第1页)
卷二宣剂下虎骨
内容:味辛。
性微热。
无毒。
西方之兽属金。
风从虎者。
风为木。
虎属金。
木受金制也。
其性升。
阳也。
【主治】主除邪恶气。
杀鬼疰毒。
主惊。
治恶疮鼠。
头骨尤良。
(别录)〔胫骨〕治筋骨毒
定痛。
悸。
(孟诜)明目去翳。
(时珍)【归经】入肾经兼入肝经。
为搜风健骨之品。
【前论】李曰。
用胫骨者。
虎之一身筋力。
皆出于前之胫骨中。
性气藏焉。
故用以入药。
当
鳌按、时珍之说极是。
治病必从其类。
不得概执胫骨为良。
【禁忌】经疏曰。
凡血不足以养筋。
以筋骨疼痛者。
宜少用。
【炮制】雷公曰。
凡使虎骨。
捶碎。
去髓。
涂酥或酒或醋炙黄。
凡使虎睛。
取真者。
以生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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