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大枣(第1页)
卷下大枣
内容:主治挛引强急也。
旁治咳嗽、奔豚、烦躁、身疼、胁痛、腹中痛。
考证
十枣汤证曰∶引胁下痛。
又曰∶咳烦、胸中痛。
葶苈大枣汤证曰∶咳逆上气、喘鸣迫塞。
又曰∶不得息。
以上二方,以大枣为君药,一则十枚,一则十二枚。
苓桂甘枣汤证曰∶欲作奔豚。
越婢汤,证不具也。
(说在《类聚方》)生姜甘草汤,证不具也。
(说在互考中)以上三方,大枣皆十五枚。
甘麦大枣汤证曰∶脏躁、喜悲伤。
以上一方,大枣十枚。
小柴胡汤证曰∶颈项强。
又云∶胁痛。
小建中汤证曰∶急痛。
大青龙汤证曰∶身疼痛、汗不出而烦躁。
黄连汤证曰∶腹中痛。
葛根汤证曰∶项背强。
黄芩汤,证不具也。
(说在《类聚方》)桂枝加黄汤证曰∶身疼重、烦躁。
吴茱萸汤证曰∶烦躁。
以上八方,大枣皆十二枚。
上历试此诸方。
皆其所举诸证,而有挛引强急之状者,用大枣则治矣,不则无效也。
且也十枣汤,大枣为君药,而有引痛证,斯可以为征已。
互考
甘麦大枣汤条,有喜悲伤证,此毒之逼迫也,故用大枣以治挛引强急,用甘草、小麦以缓迫急也。
苓桂甘枣汤条,有奔豚证,此其毒动而上冲,有挛引强急之状者,故用大枣也;生姜甘草汤证曰∶咳唾涎沫不止。
为则按∶若之人患,胸中有挛引强急之状,故用大枣居多也。
为则按∶仲景氏用大枣、甘草、芍药,其证候大同而小异,要在自得焉耳。
辨误
大枣养脾胃之说,非古也,不取焉。
古人云∶攻病以毒药,养精以谷肉果菜。
夫攻之与养,所主不同,一物而二义。
如曾晰之于羊枣,好而食之是养也。
如十枣汤,用大枣,恶而不避,是攻也。
无他嗜好之品,而充食用,则为养也。
而充药物,则为攻也。
十枣汤,大枣为君,而治挛引强急,岂以为养哉?
品考
大枣汉种者为良。
其品核小而肉浓也,不去核而锉用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