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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品牌而品牌
有些企业在品牌战略实施时不是“运作”
,而是“炒作”
。
品牌的物质载体是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品牌脱离了这些便如离开了水的鱼。
仅靠“概念”
加上广告宣传的狂轰滥炸来锻造品牌无疑象是拿豆腐砌高楼——轰然倒下只是迟早的事。
品牌的无形价值永远是企业产品有形价值滋养下绚丽的花朵,而不是超然物外的空中楼阁。
“三株”
曾是红遍全国的品牌,鼎盛期自称品牌价值50亿,其广告与销售员上山下乡走街过巷,着实红火了好一阵子。
但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不太过硬的质量、过于夸张的宣传、不着边际的价格……昔日的光环如久晒的劣质油漆般一块块剥落,直到满目疮痍。
现在更有些欲以洋名、怪名出奇制胜的企业整天不是琢磨如何改进管理和完善技术,而是尽做些一鸣惊人大红大紫的黄粱梦。
当取名“塔玛地”
的宾馆被勒令改名时还振振有词:香牌子、臭牌子,愈多人知道的就是好牌子。
这不是品牌,顶多只是无品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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