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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新政
【原文】
余初莅武城,下车之日,有以讨欠被殴喊禀者。
余登堂,验之无伤,索其券弗得,当于原禀判云:“告债元据,告殴无伤,不准,杖之。”
时幕客未来,由余自判,吏人相谓如老吏。
未几日,有以被伤喊禀者。
余下堂亲验之,曰:“是自划伤也。
人见有刃来,必避让,则顶上伤痕必错落,焉有平列如‘川’字者乎?且自刃伤,下手处重,而其末轻;而尔伤轻重乃适相肖也。
杖之。”
役人相谓如老仵作。
夫新官到任,人皆尝试之。
稍有弗当,则人侮弄之矣,况余初任者乎?
《梦谈随录》
【译文】
我刚到武城,刚上任,有人因为讨债被殴打而来告状。
我上堂后检验,结果并没有伤痕;向他要借据,也没有,就在原诉状上判道:“告别人欠债没有依据,告被人打没有伤痕,驳回,并施以杖刑。”
当时幕僚没有来,由我自己判决,役吏们都说我的判决像老资格的官员。
没几天,有人以被打伤来告状。
我走下堂亲自验伤后说:“这是自己划伤的。
别人看见刀子戳过来,一定避让,因此表面伤痕必定是错落的,哪里有并列成像一个‘川’字的?而且,自己划的伤痕下手时重而结束时轻,而你的伤轻重就和这个差不多。
对你这样的人就该处以杖刑。”
役吏们相互间都说我像个验伤老练的仵作。
新官到任,别人都要试探他。
处事稍微有些不当,就会被别人欺负、摆弄,何况是我这样刚刚做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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