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变蒸论(第2页)
卷八变蒸论
属性:夫小儿初生。
血气未定。
阴阳未和。
脏腑未足。
骨格未生。
有变蒸之候。
变者异常也。
蒸者
发热也。
所以变生五脏。
蒸养六腑。
须要变蒸多遍。
则骨节脏腑。
由是而全。
胎毒亦因变而散。
气血方荣。
性情有异。
后来出痘亦轻可也。
自生之日始。
每三十二日一变。
凡人有三百
六十五骨。
除手足四十五碎骨外。
止有三百二十骨。
自生下骨而上。
一日十骨。
三十二HT为一变。
骨气始全。
一变生一脏。
或一腑。
十变则脏腑始足。
每变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
重则壮热。
脉乱而数。
或吐或汗。
或烦啼燥渴。
轻则五日解。
重则八日解。
凡小儿之病。
无有不由变蒸而得也。
而不热不惊。
无他病候。
是暗变者多矣。
此受胎气壮故也。
凡变蒸。
须看儿唇口。
如上唇微肿。
有如卧蚕。
或有珠泡子者。
是真变蒸之候也。
此则决不可妄投针灸药饵若误之。
则为药引入各经。
症遂难识。
而且缠绵不脱。
反为药之所害也。
如或因伤食。
因伤风。
因惊吓等项。
夹杂相值而发。
令人疑惑。
亦须守候两三日。
俟其病势真的。
是食则消食。
是风则行痰。
是惊则安神。
随症调治。
或非变蒸。
时而得伤寒时行瘟病。
则口上无白泡。
其诊皆相似。
惟耳及尻通热。
此为他病。
可作余治。
业幼科者。
奚不详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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