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解放易传艾滋沾染艾滋会丧命(第1页)
性解放易传艾滋沾染艾滋会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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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的开始阶段,也都仅仅是停留在“恋”
字上。
他们认为:我们双方感情好,甚至相爱,并不妨碍任何人,也不会破坏谁的家庭和睦。
婚外恋不受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
的约束,他们可以同时与几个人、十几个人恋。
由于婚外恋不属于违法犯罪,不会被判处刑罚,光靠舆论谴责力度太小。
况且人们各忙自己的事,哪有那么多精力去管别人的闲事。
于是,尽管婚外恋是违反社会道德的,是应当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但这种现象不仅没有被扼住,还有蔓延之势。
面对婚外恋,我有一个想法:可以用艾滋病来为婚外恋者敲敲警钟。
艾滋病应该是性解放的克星。
据有关资料介绍,艾滋是英文缩写ALDS的音译,全称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这种病是1981年由美国首先发现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蔓延到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不仅没能幸免,而且以较快的速度在蔓延。
艾滋病有很长的潜伏期,患病以后并不马上有反应,表面上是个健康人,实际上已经是艾滋病患者了。
这种病不易治愈,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
从发病开始,一般没有能活过5年的。
这种病的病毒存在于病人或者病毒携带者的血液、精液、唾液、乳汁、尿液、眼泪和淋巴细胞中,其中以血液和精液中含量最多。
因此,这种病主要靠性接触、输血、吸毒(用针注射)等途径传播。
男女性接触后,艾滋病的病毒就会经过皮肤和组织粘膜破损处进入人体,危害人体的免疫系统,使人体丧失抵抗各种疾病的能力,最终导致死亡。
这种病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易治愈和医疗费用的昂贵。
据有关资料和新闻网反映,至2003年10月统计,我国死于艾滋病的人数已达到20余万人,尚有80余万患者分布在全国各地。
婚外恋者往往把性问题看得很淡,认为不损害别人利益,只要男女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就像见面握握手一样。
因此,许多婚外恋者都不止与一个人恋,这样,很容易把艾滋病的病毒从性的“网络”
上闪电一般地传过来。
防止患上艾滋病,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就是远离婚外恋,防止性传播。
从婚外恋中一时得到了快感,但“上帝”
也会教训他,让他患上艾滋病,折磨他的肌体,夺去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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