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语言组合的趣味(第1页)
体会语言“组合”
的趣味
幼儿犯的文法错误更值得细究。
以英文为例,例如单数第三人称过去式的动词也加-s字尾,不规则动词过去式一律照加-ed字尾,都是两岁或三、四岁的孩子常犯的错,这是因为按通则类推所致。
幼儿会持续错几年之后才改正过来。
奇怪的是,再小一点的孩子反而不会犯这种错,他们会照着听来的那样说ed,说got而不是gots。
等到他们明白语法有某种通则的时候,错误的ed和gots之类就出现了。
此外,不规则的名词复数形加了-s字尾,如feet变成feets,以及不规则形容词比较级也加er字尾,如better说成gooder,最高级加-est字尾,如了est说成goodest,也都是遵循文法通则造成的错误。
各种语言之间虽然有一些明显的差异,全世界的孩子大致都按着同样的步骤模式很快就把语言学好。
甚至失聪的儿童,虽然必须用完全不同的方法(凭感觉)来学语言,只要是自出生时就浸**在手语的环境里、学语言的过程几乎与听力正常的孩子一样?未满一岁之前先开始扳着手指头“牙牙学语”
,不久便会做出单一的手语符号,大约一岁五个月的时候开始将符号组合,进而打出比较长的“电报式”
的语句,到三足岁前后终于把文法的语尾变化学会二路走来,失聪儿也会犯与学说话的幼儿相同的错误,把规则动词变化类推到不规则动词上。
甚至也与听力正常的幼儿一样,在初学代名词“你”
与“我”
的时候将两者混淆不清。
由于口说“你”
、“我”
的时候指涉的意义会随着说者而变,幼儿搞不清还情有可原。
但手语中的“你”
、“我”
只以单纯的指向表示,失聪幼儿起初都指得很对,到了将满两岁之前却开始混淆,正与听力正常的幼儿在这个年龄也犯这种错误一样。
天下的孩子学语言都按照非常类似的方式和非常类似的步骤,可见一切都与人类的生理构造有关。
我们的脑生来就是准备学语言的。
只要适时接受充分的经验刺激,每个孩子的语言技能必可按时程顺利发展;在满四岁以前不但能流利地讲(或比手语),还能记住非常多的字词,学会口语的文法规则。
我们无需刻意去教孩子语言;只需要常对他说话,他的脑的语言功能自会发展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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