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三经标本并病第八(第1页)
辨三经标本并病第八
属性:白喉病以上三经悉见者。
随证轻重。
参用三经药治之。
若火毒盛极。
喉间紫胀。
甚则项背俱肿。
危在顷刻者。
急宜于红肿处用刀针刺破。
出恶血以杀其势。
或用吹喉法。
三经指太阴少阳少阴而言也。
标本发病。
各有轻重。
随证治之。
法无不愈。
然有三经并病。
太阴少阳少阴之候俱见者。
亦各视其势之轻重。
按法施治。
若少阳标证独甚。
即重用少阳之药。
少阴标证独甚。
即重用少阴之药。
参观前后。
心法自明。
若火势太盛。
有非药石所及者。
急用刀针。
夫白喉本忌刀针。
前人往往垂诚。
今言可刺。
盖亦有至理在焉。
若不红不肿不痛。
咽干无痰。
全系太阴燥火者。
肺阴必已受伤。
其间全赖一点阴血。
为自保之地。
今又刺破。
不败何待。
若挟少阳少阴标症实火太盛。
郁于喉间而成红紫。
甚则肿及项背。
其来势之急。
顷刻毙命。
岂可不急刺出恶血以泄其气。
然亦指异常重症而论。
不得已而用之。
非常法也。
至于发白处仍不可犯。
医者慎之。
曩尝闻耐修氏言其戚汪姓之女及婢。
相继患此。
鉴于甲医之失。
不敢服药。
令老妪挖去白。
出涎血斗许而愈。
一月后汪自继病。
亦用其法而病不减。
自言几不解其何理。
遂委之于体质之强弱。
命数之否泰。
此语窃尝疑之。
后闻医友薛云如曾言其妻于丙申秋患此。
用刀针刺破红肿处寻愈。
及本年林友之女亦病此。
喉间红肿非常。
肩背胸项等处俱红肿。
鼻中出血。
余言此症必须用刀针。
仅服药无效。
其家守邑医之言。
不敢破。
后至数日。
吐恶血数碗而毙。
始恍然于汪姓女婢之症及薛友之妻。
均系少阳少阴之标病。
风火之势急。
故得破而愈。
汪君专系太阴燥火本病。
破之非徒无益。
必又速祸。
此中源流甚微。
安可不悉心考究。
穷极其只细。
徒以命数杳缈之谈以卸责。
恐未尽格物穷理之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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