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灸后调摄法(第1页)
卷九灸后调摄法
属性:灸后不可就饮茶,恐解火气;及食,恐滞经气,须少停一二时,即宜入室静卧,远人事,远色欲,平心定气,凡百俱要宽解。
尤忌大怒、大劳、大饥、大饱、受热、冒寒。
至于生冷瓜果,亦宜忌之。
惟食茹淡养胃之物,使气血通流,艾火逐出病气。
若过浓毒味,酗醉,致生痰涎,阻滞病气矣。
鲜鱼鸡羊,虽能发火,止可施于初灸,十数日之内,不可加于半月之后。
今人多不知恬养,虽灸何益?故因灸而反致害者,此也。
徒责灸艾不效,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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