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艾炷大小(第1页)
卷九艾炷大小
属性: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
小弱乃小作之。
又曰∶小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炷如雀粪。
《明堂下经》云∶凡灸欲炷下广三分,若不三分,则火气不达,病未能愈,则是灸炷欲其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
《明堂上经》乃曰∶艾炷根据小箸头作,其病脉粗细,状如细线,但令当脉灸之。
雀粪大炷,亦能愈疾。
又有一途,如腹胀、疝瘕、癖、伏梁气等,须大艾炷。
故《短剧》曰∶腹背烂烧,四肢但去风邪而已,不宜大炷。
如巨阙、鸠尾,灸之不过四五壮。
炷根据竹箸头大,但令正当脉上灸之,艾炷若大,复灸多,其人永无心力。
如头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背脚灸多,令人血脉枯竭,四肢细而无力,既失精神,又加细节,令人短寿。
王节斋云∶面上灸炷须小,手足上犹可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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