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本经下品 乌喙附(第1页)
卷下本经下品乌喙(附)
内容:气味辛温,有大毒。
主治中风,恶风洗洗出汗,除寒湿痹,咳逆上气,破积聚寒热。
其汁煎之,名射罔,杀禽兽。
(《别录》附。
)(《本经》名乌头,《别录》名乌喙,今时名草乌,乃乌头之野生者,处处有之。
其根外黑
内白,皱而枯燥。
其性大毒,较之川乌更烈,与前条洁古所言者,不可一例用也。
)(草乌头今杭人多植于庭院,九月开花淡紫娇艳,与菊同时,谓之鹦鸽菊,又谓之双鸾菊,
花之形状名之。
根有大毒,与川中所出之乌头大别。
古时或名乌头,或名乌喙,随时所称,未有分别。
后人以形正者,
有似乌鸟之头;其两岐相合而生者,有似乌鸟之喙,以此别之。
然形状虽殊,主治则一,亦可不必分别。
隐庵以乌头判
属川乌,以乌喙判属草乌,盖恐后人以混称误用,或致伤人故耳。
虽属强分,其用心大有益于天下后世。
)
乌喙虽亦名乌头,实乃土附子也。
性劣有毒,但能搜风胜湿,开顽痰,破坚积,治顽疮,以
毒攻毒,不能如附子益太阳之标阳,助少阳之火热,而使神机之环转,用者辨之。
(草乌之毒甚于川乌,盖川乌由人力种莳,当时则采。
草乌乃野生地上,多历岁月,故其气
力尤为勇悍。
犹之芋子,人植者无毒可啖,野生者有毒不可啖,其理一也。
又,川乌先经盐淹杀其烈性,寄至远方,为日稍久,故其毒少减。
草乌未经淹制,或兼现取宜,其毒之较甚也。
卢不远曰∶人病有四痹风痿厥。
草乌力唯宣痹风。
阳行有四,曰升降出入。
草乌力唯从升出,但阳喜独行而专操杀业。
如刚愎人所当避忌。
采乌头捣汁煎之,名曰射罔。
猎人以付箭镞射鸟兽,中者立死,中人亦立死。
《日华本草》云∶人中射罔毒,以甘草、蓝汁、小豆叶、浮萍、冷水、荠皆可解,用一味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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