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虫部 白僵蚕(第3页)
卷二十七虫部白僵蚕
内容:凡蚕类入药。
俱用食桑者。
此虫属阳。
喜燥恶湿。
食而不饮。
三眠三起。
二十七日自卵出为。
蜕为蚕。
蚕而茧。
茧而蛹。
蛹而蛾。
蛾而卵。
卵而复。
亦有胎生者蚕也。
(濒湖)僵蚕乃蚕病风死。
其色自白而不朽。
有合箔皆僵者。
即时曝燥不坏。
蚕同气。
隐居云。
僵蚕末涂马齿。
即不能食草。
以桑叶拭去。
乃还食。
此见蚕为马类。
亦僵蚕与蚕之功用迥殊。
味辛微咸。
气微温。
气味俱薄。
轻浮而升。
阳中阳也。
入足厥阴手太阴少阳经。
主小儿惊痫夜
以散
之气。
取
者。
又兼金
气而制木
则卫道已
勾麝香金箔
半烧。
等分为
白梅肉和丸。
匕。
重舌木舌
中白鱼。
等分
〔论〕蚕得火土之气。
而火中有金。
所谓燥金也。
入药必取食桑者。
因桑禀水土之精。
而气
于阴
似
从
以
木
木从
坏决
即肺
主于散
攻头风(八
肝丸之镇火。
)
乌药顺气散。
行痹
豆蔻丸)头痛(麻黄附子汤)
治风乎哉。
以木从金化之物。
属者。
虽各司其职。
然温凉寒
寒热而胥宜。
所谓全其风化之
治有余之邪。
却非专治外邪。
之郁。
轻则以木香香附调之。
山栀龙胆草之类抑而收之。
是
之化。
从风木之本而治之也。
〔修治〕不拘早晚蚕。
但用白色而条直者。
(颂)去嘴足。
微炒。
或去丝嘴。
炒过用。
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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