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护胎法(第1页)
卷之六护胎法
属性:小儿初生。
肌肤未实。
宜用旧絮护其背。
不可太暖。
更宜频见风日。
则血气刚强。
肌肉致密。
若藏于重帏密室。
或浓衣过暖。
则筋骨软脆。
不任风寒。
多易致病。
衣服当随寒热加减。
但令背暖为佳。
亦勿令出汗恐表虚风邪易伤。
乳哺不宜过饱。
若宿滞不化。
用消孔丸治之。
陈氏所谓忍三分寒。
吃七分饱。
频揉肚。
少洗澡。
要肚暖头凉。
皆至论也。
须令乳母预慎七情六**。
浓味炙爆。
则汁清宁。
儿不致病。
保婴之法。
未病则调治乳母。
既病则审治婴儿。
亦必兼治其母为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