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股痛门(第1页)
卷之五股痛门
属性:(附脊痛)
股居一身之下。
众阴之所归。
而其所以作痛者。
三经受病也。
足太阴脾经主肉。
足厥阴肝经
主筋。
足少阴肾经主骨。
脾经受湿。
下流于股。
则肉酸疼。
肝经受寒。
下及于股。
则筋挛急痛。
肾经受寒下注于股。
则骨髓冷痛。
其痛各有所属也。
而可以一概治之乎。
设使筋挛急痛。
误以为湿而用燥剂治之。
则燥尽其血。
而筋失所养。
其痛愈甚。
必投以养血之剂。
则筋自舒而不挛急矣。
使骨髓冷痛。
误以为湿。
而用燥药治之。
则燥尽其髓。
而骨空虚。
其空愈加于痛。
必投之以补髓之剂则骨气充而无所苦矣。
使肉内酸痛。
单用热药。
而不用燥剂。
肉得热而融活。
固有微效。
而湿留于中。
何时而去。
必以热药为向导。
而以燥剂君之。
以血药佐之。
则湿可去而血亦不枯。
此万全之法也。
若妇人产后或患股痛。
乃恶血流于经络也。
要当以热药为向导。
而以活血之剂君之。
以行气之药佐之则愈。
若误以为湿。
而投燥剂。
则不惟股中之血易干。
而一身之血亦病矣。
若误以为寒。
而投热药。
则血得热而行。
犹为庶几然。
大热之剂。
亦未可轻用。
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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