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证治类 欲不可遏法宜疏肝健脾(第1页)
卷四证治类欲不可遏法宜疏肝健脾
属性:肾主志,肝主怒,脾主思。
凡肝热郁勃之人,于欲事每迫不可遏,必待一泄,始得舒快。
此
肝阳不得宣达,下陷于肾,是怒气激其志气,使志不得静也。
肝以疏泄为性,既不得疏于上,而陷于下,遂不得不泄于下,泄之不止,肾精为肝风煽尽,而气脱矣。
治法∶酸凉、辛凉清肝之燥,疏肝之郁而升发之,使不下陷;若不应者,是脾虚不能升载肝气也,加健脾以托之。
若以苦寒清心,心肝木火之邪一齐下溜,搏于肾阴,愈令勃勃欲出矣。
大抵兼升、兼开、兼滋、兼敛,而不可清降也。
此证男妇皆有,若湿热盛者,可加苦寒、咸寒以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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