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木瓜(第1页)
卷三木瓜
内容:木瓜味酸气温而质津润,皮始青而终黄,肉先白而后赤,为肺胃肝脾血分之药。
津润之物,似湿证非宜。
然风以胜之,土以制之,温其气以行之,湿之挟寒者,讵不能疗。
肝主风木,木得湿则盛。
既却湿而平木,故风亦自息。
其味酸,能收而不能散,能下抑不能上升,故所主为筋转筋弛之证。
在下焦者多,在上中焦者少。
用是物者,能于仲圣风湿寒湿诸方之所以不用,而转求其可用,则思过半矣。
转筋由于霍乱。
霍乱而不转筋者,非木瓜所司。
其证有寒有热,治法天渊,不得稍存偏见。
至于转筋,愚则谓纵属热证,亦必微兼冷气。
盖筋属肝,肝就湿而拒冷,亦就亦拒,斯足筋为转。
足腓属阳明,木瓜入阳明筋转之所以温之润之,两适其性。
若非溺秘,邪无出路,必
考古方用木瓜之证,如香港脚脚痿腹胁胀满,多与辛温药为伍。
不外驱寒湿之邪,辑浮散之气。
虽功在降抑而终不离乎敛。
故其治筋病于转戾为宜,拘挛则非其所长。
独许叔微以木瓜治项强筋急,谓少阴之筋从足至项,为肝肾受邪所致。
是病虽在上而因仍在下。
其以乳香没药为佐使,则其以伸筋任乳没,不以责木瓜,亦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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