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菜米谷有名无实菜部药物 下品(第1页)
果菜米谷有名无实菜部药物下品
内容:味辛,温,有毒。
主散痈肿、疮,除风邪,杀毒瓦斯。
独子者,亦佳。
归五脏。
久食伤人,损目明。
五月五日采之。
今人谓葫为大蒜,谓蒜为小蒜,以其气类相似也。
性最熏臭,不可食。
世人作以啖脍肉,损性伐命,莫此之甚。
此物唯生食,不中煮,用以合青鱼食,令人发黄。
取其条上子,初种之,成独子葫;明年则复其本也。
(《新修》二八四页,《大观》卷二十九,《政和》五一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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