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二 七情论(第1页)
杂症大小合参卷二七情论
属性:夫七情本属无形,然出于有形,五脏神明之用,而寓于盈虚气血之间,无日不有也。
节制有常,何病之有?作用太过,胜克相乘,便为内伤。
元气之邪,本出五脏之虚滞,则不去而为实,祸起萧墙,盗泄精滋,贼害情性,非若外邪先由皮毛以渐而入,只伤躯谷气血者,比如过喜则伤心,而神浮肺散。
《经》曰∶暴喜伤阳。
《灵枢》曰∶喜乐无极,则伤魄。
如过怒则伤肝,而魂飞精散。
《经》曰∶暴怒伤阴。
如过忧则伤意。
而气滞神衰。
《经》曰∶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
《灵枢》曰∶忧愁不解则伤意。
如多思则伤脾,而意郁倦怠,昼思过度则伤阳,夜思过度则伤阴。
《经》曰∶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
《灵枢》曰∶怵惕思虑则伤神。
如过悲则气促神乱,火热亢极,反兼水化,五液俱出。
《灵枢》曰∶悲哀动中则伤魂。
如恐同伤肾,精却气下。
《灵枢》曰∶恐惧不解则伤精。
如惊则气乱。
《经》曰∶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
然徒知受惊伤于心,而不知五脏俱能伤之。
盖五脏皆藏神,神也者,虚灵变化之谓,非瑰然无知者也。
且人之气血,昼夜循环不息,气血所至之处,迟惊所触,则真气耗散,而患不足之病。
若气血错乱,而致逆滞,则患有余之症。
有余者,病机也。
不足者,正气也。
如房劳时受惊,则所伤在肾;饮食时受惊,则所伤在胃之类。
但惊气先入心者,以心主神也,夹别症而伤及他脏者,以无形之惊气易散,而有迹之疾病难消也。
明此则七情内起之病,与六**外来之邪不同矣。
百病立名虽繁,然不越阴阳、五行、生克、六**、七情、五火与饮食劳倦相挟传变而已。
《经》所谓∶“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
者,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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