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精血八十七(第1页)
卷二论精血八十七
属性:夫月水之为物。
乃手太阳手少阴二经主之。
此二经相为表里。
在上为乳汁。
下为月水。
络之余气。
苟外无六**所侵。
内无七情所伤。
脾胃之气壮。
则冲任之气盛。
故为月水。
适时而至。
然面色痿黄。
四肢消瘦。
发热口干。
月水过期且少。
乃阴血不足也。
非有余瘀之症。
宜以滋养血气之剂。
徐而培之。
则经气盛而经水自根据期而下。
又云。
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
则五体有不满之处。
异日有难状之疾。
阴已痿而思色以精。
则精不出而内败。
小便道涩而为淋。
精已耗而复竭之。
则大小便道牵疼。
愈疼则愈欲大小便。
愈便则愈疼。
女人天癸既至。
逾十年无男子合则不调。
未逾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调。
不调则旧血不出。
新血误行。
或溃而入骨。
或变而为肿。
或虽合而难子。
合男子多则沥枯虚。
又产乳众则血枯杀人。
观其精血。
思过半矣。
又曰。
夫人之生以血气为本。
人之病未有不先伤其气血者。
世有室女童男。
积想在心。
思虑过当。
多致劳损。
男子则神色先散。
女子则月水先闭。
何以致然。
盖忧愁思虑则伤心。
心伤则血逆竭。
血逆竭则神色先散。
而月水先闭也。
火既受病。
不能营养其子。
故不嗜食。
脾既虚则金气亏。
故发嗽。
嗽既作。
水气绝。
故四肢干。
木气不充。
故多怒。
鬓发焦。
筋骨痿。
俟五脏传遍。
故卒不能死。
然终死矣。
此一种于劳中最难治。
盖病起于五脏之中。
无有已期。
药力不可及也。
若或自能改易心志。
用药扶接。
如此则可得九死一生。
又云。
室女月水久不行。
切不可用青蒿等凉剂。
医家多以室女血热。
故以凉药解之。
殊血得热则行。
冷则凝。
(养生必用方)言之甚详。
此说大有理。
不可不知。
若经候微少。
渐渐不通。
手足骨肉烦疼。
日渐羸瘦。
渐生潮热。
其脉微数。
此由阴虚血弱。
阳往乘之。
少水不能灭盛火。
火逼水涸亡津液。
当养血益阴。
慎勿以毒药通之。
毒药悍。
甚助阳火。
阴血得之则妄行。
脾胃得之则愈虚。
惟宜柏子仁丸、泽兰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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