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明疮疡本末十四(第1页)
卷一明疮疡本末十四
属性:今富贵之人。
饮食肥脓。
日久太过。
其气味俱浓之物。
乃阳中之阳。
不能走空窍。
先行。
反行**。
逆于肉理。
则湿气大胜。
子(土)能令母(火)实。
火乃大旺。
湿热既盛。
必来克肾。
若杂以不顺。
必损其真水。
肾既受邪。
积久水乏。
水乏则从湿热之化而上行。
其疮多出背出脑。
此为大丁之最重也。
若毒瓦斯行于肺或脾胃之部分。
毒之次也。
若出于他经。
又其次也。
湿热之毒所止处。
无不溃烂。
故经言膏粱之变。
足生大丁。
受如持虚。
如持虚器以授物。
物无不受。
故治大丁之法。
必当泻其营气。
以标本言之。
先受病为本。
非苦寒之剂为主为君。
不能除其苦楚疼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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