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前忌服药品解(第1页)
胎前忌服药品解
近来有妊之妇,多有忌服药品。
如半夏、大黄、巴豆、丑牛、槟榔、大戟、芫花、甘遂、麝香、三棱、莪术、附子、经花、三七之类,称为堕胎之品。
凡有始者,切不可服。
今人死死记著,毫不敢易。
予以为皆可服也,不必忌虑,总在看病之若何。
如病果当服,半夏、大黄、附子一切药品,皆是安胎。
病不当服,即参、茸、胶、桂亦能堕胎。
奈世人之不讲理何,予故为有胎者劝。
凡妇人有妊三四月,即当慎言语,节饮食,戒房劳,皆是保生之道。
设或有病外感,须按定六经提纲,不必问乎药品。
内伤认定阳虚阴虚,亦不必问乎药品。
饮食气滞,仍带推**,亦不必问乎药品。
总之,邪去则正复,即是安胎。
何今人之不察病情,而只计忌服药品,此皆医方捷径,一家之私言,未明变化神而明之之道也。
学者切切不可为药所惑,而酿成死亡之候。
病家更要明白,医家亦不可大意。
还有一等妊妇,专意堕胎,竟不能堕,从可识也。
[眉批]难道不云觅些三七,麝香,一切破血之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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