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藏象类 八五脏所合所荣所主五味所宜所伤之病(第1页)
三卷藏象类八、五脏所合所荣所主五味所宜所伤之病
属性:(素问五脏生成篇)
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
(心生血,血行脉中,故合于脉。
血华在貌,故荣于色。
心属火,受水之制,故以肾为主。
)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
(肺属金,皮得金之坚,故合于皮。
毛得皮之养,故荣于毛。
五脏之应天者肺,故肺主皮毛。
凡万物之体,其表必坚,正合干金之象,所谓物物一太极也。
金受火之制,故肺以心为主。
)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
(肝属木,木曲直而柔,筋体象之,故合于筋。
爪者筋之余,故荣于爪。
木受金之制。
故肝以肺为主。
)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其主肝也。
(脾属土,肉象地之体,故合肉也。
脾气通于唇,故荣唇也。
土受木之制,故脾以肝为主。
)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肾属水,肾藏精,骨藏髓,精髓同类,故肾合骨。
发为精血之余,精髓充满,其发必荣,故荣在发。
水受土之制,故肾以脾为主。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咸从水化,水能克火,故病在心之脉与色也。
五味篇曰∶心病禁咸。
泣,涩同。
)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苦从火化,火能克金,故病在肺之皮毛也。
五味篇曰∶肺病禁苦。
)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辛从金化,金能克木,故病在肝之筋爪也。
五味篇曰∶肝病禁辛。
)多食酸,则肉胝KT而唇揭;(胝,皮浓也,手足骈胝之谓。
酸从木化,木能克土,故病在脾之肉与唇也。
五味篇曰∶脾病禁酸。
胝音支。
KT音绉。
)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此五味之所伤也。
(甘从土化,土能克水,故病在肾之骨与发也。
五味篇曰∶肾病禁甘。
)故心欲苦,(合于火也。
)肺欲辛,(合于金也。
)肝欲酸,(合于木也。
)脾欲甘,(合于土也。
)肾欲咸,(合于水也。
)此五味之所合,五脏之气也。
(凡此皆五味之合于五脏者。
旧本也字在合字之下,于义不通,按全元起本及太素,俱云此五味之所合五脏之气也,今改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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