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须集伤寒典上 论古法通变二十三(第1页)
卷之七须集伤寒典(上)论古法通变(二十三)
属性:凡用药处方,最宜通变,不可执滞。
观仲景以麻黄汤治太阳经发热头痛,脉浮无汗之伤寒,而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亦用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亦用之,此麻黄汤之通变也。
又如桂枝汤,本治太阳经发热
汗出之中风,而阳明病如疟状,日晡发热,脉浮虚,宜发汗者亦用之;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当以汗解者亦用之;太阴病,脉浮,可发汗者亦用之;厥阴证下痢,腹胀满,身疼痛,宜攻表者亦用之,此桂枝汤之通变也。
又如小柴胡汤,本治少阳经胁痛干呕,往来寒热之伤寒,而阳明病潮热胸胁满者亦用之;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腹满胁痛,不得汗,身面悉黄,潮热等证亦用之;妇人中风,续得寒热,经水适断,热入血室,如疟状者亦用之,此小柴胡之通变也。
由此观之,可见仲景之意,初未尝逐经执方,而立方之意,多有言不能悉者,正神不可以言传也。
所以有此法,未必有此证,有此证,未必有此方。
即仲景再生,而欲尽踵其成法,吾知其未必皆相合,即仲景复言,而欲尽吐其新方,吾知其未必无短长。
于戏!
方乌足以尽变,变胡可以定方,但使学人能会仲景之意,则亦今之仲景也,又何必以仲景之方为拘泥哉。
余故曰∶用药处方,最宜通变,不当执滞也。
虽然,此通变二字,盖为不能通变者设,而不知斯道之理,又自有一定不易之要焉。
苟不知要,而强借通变为谈柄,则胡猜乱道,何匪经权,反大失通变之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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