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八十一证 皮急三十七(第1页)
卷之二八十一证皮急三十七
属性:皮急小兮,膏血了兮,筋脉绞兮,瞻视眇兮,忧心悄兮。
此症谓上下胞渐自紧小,甚者小如枣核,眼将合矣。
盖膏液耗尽,筋脉急缩故也。
若治而小者,治之之过。
乃皮宽睫倒,只夹外而失内理。
后则复倒复夹,遂尔肉焦血损,目络不舒而睑日急小。
夫既已小矣,年深日久,欲令开视如常,其可得乎?
或谓是症无害于观,治亦不难。
证知彼目惯病,粗工只见症医症,酸丁又以药治药,致瞳子先伤,然后始及外睑。
睑急毛卷,夹且晚矣,劣手胡乱施行已可骇,谬于夹上之肉,用灯火烧个不了,势必肿而溃烂,不待再夹,眼胞实残毁不堪。
今纵遇吾济,惟仰天唤可奈何奈若何已耳。
起睫,乃外治粗工。
然眼目为人身华表,必遵法从事。
除毛出夹正外,不可左高右低,更不得右大左小。
于妇女及有德名儒,尤宜小心矜慎。
七日解夹,再七日落痂,瘢消迹灭,治犹未治,庶几无忝厥职。
常见市人有三角者,有疤病牵引者,有胞肉全无,睛露惊人者,虽宵人无知妄作,亦由耳目昏溃,不自省察之故。
为人子,不可不知医,其斯之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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