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虎犬马伤第十(第1页)
卷之三虎犬马伤第十
属性:(针折入肉附)
虎咬疮,煮葛根令浓以洗之,十遍。
饮汁及捣为散,以葛根汁服方寸匕,日五。
甚者夜二。
又方∶青布急卷为绳,止一物烧一头,燃,内竹筒中,注疮口熏之妙。
又方∶煮铁令浓,洗疮。
又方∶嚼栗子涂之良。
剥死马骨伤人,毒攻欲死,便取马肠中屎涂之大良。
又方∶取其屎烧灰,服方寸匕。
狂犬咬人,毒有七日一发,百日内杀人者,每到七日,捣韭汁饮一二升,当终身禁食犬肉、蚕蛹,若犯则死不可救。
疮未愈之间,禁食生鱼及诸肥腻冷食。
但于饭下蒸鱼及于肥器中食便发,不宜饮酒,过一年乃佳。
犬啮人,捣地榆,绞汁涂疮。
无生者,取干者,以水煮汁饮之。
亦可末之,服方寸匕,日
又方∶捣韭绞汁,饮一升,日三。
疮愈止。
又方∶以豆酱清涂之,日三四。
又方∶刮虎牙或骨,服方寸匕。
犬毒,烧虎骨敷疮及熨。
又微熬杏仁,捣、研,取汁服之良。
又取灯盏残油灌疮口。
此皆
又方∶用韭根、故梳二枚,以水二升,煮取一升,顿服。
又方∶桃东南枝白皮一握,水二升,煮取一升,分二服,吐出犬子。
又方∶服莨菪子七枚,日一。
又方∶梅子末,酒服。
犬所啮,恶血未尽,灸上一百壮,以后当日灸一壮。
若不血出,刺出其血,百日灸乃止。
禁饮酒、猪、犬肉。
凡犬啮人,以热牛屎涂之佳。
针折入肉中,刮象牙末,水和聚着折针上即出。
又方∶磁石吸铁者,着上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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