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验舌分阴阳法(第1页)
上卷验舌分阴阳法
属性:虚实既分,补泻固有定见。
然虚实各有阴阳,而阴阳迭为虚实,则于虚实分阴阳,临症者又不可混也。
而分之不得其法,则有以阴盛为阳盛、阳虚为阴虚,而不能无误者。
且有症本阳虚,而经训曰阴虚,令人错解,贻害不浅者。
如云∶“阴虚出盗汗”
。
阴言手太阴也,虚言肺气虚也。
又云∶“阴虚发夜热”
。
阴言足太阴也,虚言脾气虚也。
同曰阴虚,而其中有手足太阴之分。
名曰阴虚,而其实是脾肺气虚之症。
无如历代医师,从未注明其义,误以脾肺气虚认为肾水不足,而用滋阴降火之剂,朝夕重阴下逼,逼至土困金败,便溏声嘶,置之死地而不悟者,只此两个阴字,拘义牵文,以讹传讹。
自古迄今,普天之大,不知日杀凡几,良可痛也。
况如此类者,经中未易枚举,总缘阴阳混杂,虚实模糊,但凭脉症,分晰难清耳。
(讵知阴虚阳盛者,其舌必干;阳虚阴盛者,其舌必滑;阴虚阳盛而火旺者,其舌必干而燥;阳虚阴盛而火衰者,其舌必滑而湿。
)如此分别,则为阴为阳,谁实谁虚,显然可见,更何似阴似阳之疑,以致重阴重阳之误,贻人夭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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