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产后证下 产后诸发热状类伤寒不可发汗(第1页)
卷六产后证下产后诸发热状类伤寒不可发汗
属性:吴蒙斋曰∶新产后伤寒,不可轻易发汗。
产时有伤力发热,有去血过多发热,有恶露不去发热,有三日蒸乳发热,有早起劳动、饮食停滞发热。
状类伤寒,要在仔细详辨,切不可便发汗。
大抵产后,大血空虚,汗之则变筋惕肉,或郁冒昏迷,或搐搦,或便秘,其害非轻。
凡有发热,宜与四物为君,加柴胡、人参、炮姜最效。
盖干姜辛热,能引血药入血分,气药入气分,且能去恶生新,有阳生阴长之道。
以热治热,深合《内经》之旨。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产后有外感发热之证也。
产后发热,状类伤寒,虽有外感,禁用发表。
唯以养血为主,佐以散风寒之剂。
如生化汤、芎归汤,倍加川芎、葱白。
若吴氏论发热数种,又当分因治之。
如恶露未尽,腹痛未除,形壮脉实,五七朝内不见虚证,人参尚宜斟酌。
如有虚证,必以桃仁与人参同用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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