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产后证上 产后去邪必兼补剂(第1页)
卷五产后证上产后去邪必兼补剂
属性:何松庵曰∶产后气血大损,诸事必须保重,切不可恃健劳碌,致内伤外感六**七情诸证,为患莫测。
故产后证,先以大补气血为主。
虽有他证,以末治之。
或欲去邪,必兼补剂为当,不宜专用峻厉,再损血气。
慎斋按∶以上四条,序治产后有攻补之法也。
子和之论,专主攻邪。
丹溪之论,专主补虚。
两贤之法,各自有见,而丹溪之说为长。
故必合《良方》、正宗二说以参之,乃攸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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