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产后证上 产后宜用芍药论(第1页)
卷五产后证上产后宜用芍药论
属性:张景岳曰∶按丹溪云,芍药酸寒,大伐发生之气,产后忌之。
此亦言之过也。
夫芍药之寒,不过于生血药中,稍觉其清耳,非若芩连辈之大苦大寒也。
使芍药犹忌如此,则他之更寒者,犹为不可用矣。
予每见产家过慎,或因太暖,或因年力方壮,饮食药饵,大补过度,以致产后动火,病热极多。
若尽以产后为虚,必须皆补,岂尽善哉。
且芍药性清,微酸而收,最宜于阴气散失之证,岂不为产后要药乎。
不可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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