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产后证上 新产下有调理之法(第1页)
卷五产后证上新产下有调理之法
属性:《大全》曰∶凡产毕,饮热童便一盏。
不得便卧,宜闭目而坐。
须臾上床,宜仰坐,不宜侧坐。
宜竖膝,不宜伸足。
高倚床头,浓铺褥,遮围四壁,使无孔隙,免致贼风。
以醋涂鼻,或用醋炭,更烧漆器。
频以手从心至脐下,以防血晕血逆,如此三日。
不问腹痛不痛,以童便和酒,温服五七次。
酒虽行血,亦不可多。
恐引血入四肢,能令血晕。
宜频食白粥,渐食羊肉、猪蹄少许。
仍慎言语七情寒暑,梳头洗足,以百日为度。
若气血素弱者,不计月日,否则患手足腰腿酸痛等证,名曰蓐劳,最难治疗。
初产时,不可问是男是女,恐因言语而泄气,或以爱憎而动气,皆能致病。
不可独宿,恐致虚惊。
不可刮舌,恐伤心气。
不可刷齿,恐致血逆。
须气血平复,方可治事。
犯时微若秋毫,成病重如山岳,可不戒哉。
慎斋按∶以上一条,序新产下调理之法。
古人垂戒周详,后人守此调护,安有产后诸疾。
此在人事宜慎,非医者所有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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