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胎前证下 妇人胎孕变常记(第1页)
卷四胎前证下妇人胎孕变常记
属性:李时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绝,其常也。
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记室所载,平江苏达卿之女,年十二受孕,有妇人年五十、六十而生子,如《辽史》所载,亟普妻,年六十,生二男一女。
此又异常之尤,学医者宜留心焉。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胎孕育产,有迟速变异之证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卷四胎前证下妇人胎孕变常记
属性:李时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绝,其常也。
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记室所载,平江苏达卿之女,年十二受孕,有妇人年五十、六十而生子,如《辽史》所载,亟普妻,年六十,生二男一女。
此又异常之尤,学医者宜留心焉。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胎孕育产,有迟速变异之证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