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胎前证下 妊娠毒食伤胎(第1页)
卷四胎前证下妊娠毒食伤胎
属性:《快捷方式方》曰∶妊妇或食毒物,或误服草药,伤动胎气,下血不止,胎尚未损,服之可安,已死,服之可下。
用桂、桃仁、丹皮、赤芍、茯苓,名夺命丸,淡醋汤下,丹溪亦称其妙。
慎斋按∶以上七条,序胎前有伤胎证也。
妊娠怀胎。
或饮食不慎,起居不时,则有伤胎之患。
而胎之伤也不一,有惊恐坠仆,有热病诸疾,有筑磕、毒药、毒食种种,均足致胎之伤。
此非脉之可凭,必须医者数问。
以悉其情,而后可以审证施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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