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胎前证下 妊娠作喘属毒药伤胎(第1页)
卷四胎前证下妊娠作喘属毒药伤胎
属性:吕沧洲曰∶有妇胎死于腹,病喘不得卧,医以风邪伤肺治之。
诊其脉,气口盛人迎一倍,左关弦动而疾,两尺俱短而离经,因曰∶病盖得之毒药动血,以致胎死不下,奔迫而上冲,非风寒作喘也。
大剂芎归汤,加催生药服之,夜半果下一死胎而喘止。
其夫曰∶病外家诚有怀,以室人见嫉,故药去之,众所不知也。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胎前有喘证也。
《内经》论喘属于肺经为病。
若妊娠气喘,有乍感风寒而不得卧者,客邪胜也。
发散自愈,参苏饮主之,三拗汤在所斟酌。
若脾虚四肢无力,肺虚不任风寒,肾虚腰酸,短气不能步,猝然气喘不息。
此脾肺素亏,母虚子亦虚,肾气不归元而上乘于肺也。
生脉散、补中汤去升、柴,加沉香、补骨主之。
《产宝》一条,是泛论喘证,有五脏相乘,非论胎前病也。
丹溪火动作喘,此胎前最多,至于毒药伤胎病喘,时俗往往有之,病机之不可不察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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