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胎前证下 妊娠伤食分证用药之法(第1页)
卷四胎前证下妊娠伤食分证用药之法
属性:薛立斋曰∶东垣云∶脾胃之气壮,则过时而不饥,多食而不伤。
盖胃主司纳,脾主消化,五脏之本也。
食倍而伤者,脾气虚而不化也。
若投以峻剂,则脾胃复伤,而胎亦损。
当审所因调治。
若饮食停滞,或腹痛,平胃散。
呕吐恶心,加枳壳、砂仁。
吞酸嗳腐,加黄连、吴茱。
腹满泄泻,六君子汤。
停肉食,加山楂;面食,加麦芽、卜子;糯食,加白酒曲;米食,加谷芽;鱼腥伤,倍陈皮;伤辛热之物,加黄连;伤生冷之物,加砂仁、木香。
大凡脾胃虚弱,饮食难化,以白术、陈皮为末,神曲丸最稳,枳壳丸可暂用,枳实峻厉,能耗真气,治者慎之。
慎斋按∶以上二条,序胎前有伤食证也。
妊娠伤食,多由脾胃虚弱,不能运化。
况胎以脾胃为主,脾胃强,则胎系如悬盅而不坠。
若伤食不化,则脾困而胎不能固。
故凡消食导滞,先以补脾健胃为主,则饮食自化。
一切峻厉克伐之药,未可浪投,以伤胎气。
观立斋一条,得其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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