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胎前证下 妊娠伤寒不可犯胎(第1页)
卷四胎前证下妊娠伤寒不可犯胎
属性:吴蒙斋曰∶妊娠伤寒,六经治例皆同,但要安胎为主,凡药中有犯胎者,不可用也。
如藿香正气散、十味芎苏散、参苏饮、小柴胡汤之类,有半夏能犯胎,如用,须去之。
如桂、附、硝、黄等药,皆动胎,凡用必须斟酌。
大抵妊娠伤寒,合用汤剂,必加黄芩、白术,能安胎,或与此二味煎汤与之。
如妊妇素禀弱者,药中四物汤佐之,不可缺。
如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白术,合四物汤用之。
可以保胎除热,其效如神。
余仿此用之则妙矣。
慎斋按∶白术、黄芩,为安胎之圣药,此丹溪之妙论也。
丹溪以胎前须清热,故用黄芩。
胎前须健脾燥湿,故用白术。
若妊娠伤寒,为三阳经病,如头痛恶寒发热,白术可遽用之乎?而谓其保胎除热,是关门赶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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