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针灸要览 诸证灸法要穴(第1页)
卷十一针灸要览诸证灸法要穴
属性:〔五蛊毒注〕中恶不能食。
中脘照海(中蛊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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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犬咬伤〕
急令人吮尽恶血,于咬处灸百壮,以后日日灸之,百日乃止,忌猪肉与酒,一生慎之。
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被其咬者,无出于灸。
其法只就咬处牙迹上灸之,一日灸三壮,灸至一百二十日乃止。
宜常灸食韭菜,永不再发,亦良法也。
又治一切犬伤,毒瓦斯不出者,须灸外丘。
一曰……,灸所啮处立愈。
〔蛇毒〕
凡蛇伤中毒者,灸毒上三七壮。
若一时无艾,以火炭头称疮孔大小之。
诸虫毒凡蛇蝎蜈蚣咬伤,痛极势危者,急用艾火于伤处灸之,拔散毒瓦斯即安。
或用独蒜片隔蒜灸之,二三壮换一片,毒甚者灸五十壮,或内服紫金丹亦妙。
或马汗入疮及蚕毒、蜘蛛等毒,灸之皆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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