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量法 腹部(第1页)
折量法腹部
属性:横寸∶膺部、腹部并用乳间横折作八寸。
腹部应有横寸,悉根据上法。
直寸∶中行心蔽骨下至脐共折作八寸。
人若无心蔽骨者,取歧骨下至脐心,共折九寸取脐中至毛际横骨,折作五寸。
天突至膻中为准,折作六寸八分,下行一寸六分,为中庭。
上取天突,下至中庭,共折作八寸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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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量法腹部
属性:横寸∶膺部、腹部并用乳间横折作八寸。
腹部应有横寸,悉根据上法。
直寸∶中行心蔽骨下至脐共折作八寸。
人若无心蔽骨者,取歧骨下至脐心,共折九寸取脐中至毛际横骨,折作五寸。
天突至膻中为准,折作六寸八分,下行一寸六分,为中庭。
上取天突,下至中庭,共折作八寸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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