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论治瘟疫统治八法 宜忌(第1页)
卷之二·论治瘟疫统治八法宜忌
属性:治瘟疫,虽以用药为尚,而宜忌尤不可以不讲也。
不知所宜,不能以速愈;不知所忌,更足以益疾。
兹特取所宜所忌者如干条,开列于下,俾病家医者有所持循遵守,庶投剂有灵而养无弊矣。
房中不可烧诸香,只宜焚降真。
(诸香燥烈,降香除邪。
)不宜见日光,(太阳真火。
)不宜见灯光。
(总以火故。
)卧须就地,南方即在地塘版上布席卧。
(亦就阴远热之意。
)衣被不可太暖,宁可稍薄,唯足宜常暖。
不必戴帽。
风有应避、不应避。
(风能解热清凉,有涤疫之功,正疫家对症妙药,不必垂帘密室,病者言不欲见风,避之可也。
)不可恼怒,(病时病后俱宜戒。
)食莫过饱,(病时病后皆宜戒。
)尤忌鱼肉,(病时病后。
)忌**,(病后。
)忌劳心力,(病后。
)涤舌散火,(蜜润刮之。
)愈后半月,不可食韭。
(食即发。
)忌饮烧酒,陆路不可坐车。
(震动之,病增剧,不救。
当宜静,不宜动。
)愈后浴冷水,损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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