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症(第1页)
阴症
属性:六**之邪,不但暑、燥、火固属乎热,即风、寒、湿亦变为热。
经云∶“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
又云∶“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
故外感总以散热为治;惟直中阴经之伤寒,必现脉紧便青,畏寒倦卧,不喜饮,舌无胎,种种寒象,当用温散,此千不得一者也。
何近日之医,举天下寒热杂感,病势稍重者,皆指为阴症,即用参、附、姜、桂,服后而热更甚,并不疑为热药之故,即用熟地、麦冬等,以为补阴配阳之法,竟忘其为外感矣!
要知阴症无发热之理,间有寒极似阳而外现热症者,其内症必现种种寒象,然亦当驱散其寒,如麻黄附子细辛汤之类,亦并无补寒之法也。
乃以温热之邪,硬派作阴症而全用温补,真千古之奇闻也。
又有以梦泄、房劳之后而得外感者为阴症,更属笑谈。
夫邪果入阴经,即无房劳等事,亦属阴症;如邪不入阴经,则自有本症治法,与阴何干?若云外邪乘虚入肾,则尤当急驱肾中之邪,岂可留邪烁肾?又有用热药之后,其热势益增,忽转而改用大寒,乃是以药试病矣。
要知一病有一病之方,岂无对病和平之药,乃始投之火即转而投之水何也?然其死也,病家不咎热药之误,而咎寒药之误何也?盖人之死也必渐冷,服热药而反冷,则信以为非药之故;若服寒药而冷,则明明以药使之冷矣。
故热药之杀人不觉,而寒药之杀人显然,所以医者宁可用补用热,虽死而犹可免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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