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摘平脉三不治症论(第1页)
卷三摘平脉三不治症论
属性:天下事之信以为然者,必其理之无不然者也。
然仅言其常然,而弗揭其偶然,非惟无以坚其信,或反益以滋其疑。
即如定缓为平脉,是宜无病不瘳,讵知噎膈反胃外,不可治者,又有三焉。
肌肉大脱,九候虽调,不可治者,一也;病到喘促,脉忽还元,不可治者,二也;全受而体无亏,全归而脉不变,不可治者,三也。
有理外之事,便有理外之理。
第恐于理中之理,未能洞悉无疑,斯与理外之理,愈觉昧没而杂。
既于理外之理,弗克明辩以晰,遂于理中之理,转至惝恍无凭。
而缓为平脉之说,不几于捃摭陈言,究无主宰乎?爰摘三条,明着于编,使知以缓为宗,滴滴归原允矣。
一经旧德(《汉书》∶韦贤以诗书授,七十余为相,少子元成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
谚曰∶“遗子黄金满,不如一经。”
沈诠期诗∶“一经传旧德。”
是编缓为平脉,本《内经》旧德),丝丝入扣,森然五字长城(《唐书》∶秦系与刘长卿善为诗赋,权德舆曰∶“长卿自以为五字长城,系用偏师攻之,虽老益壮。
《丹铅总录》∶司马景王命虞松作表,再呈不可意。
钟会取草为定五字,松悦服,以呈景王,景王曰∶“不当尔也。”
松曰∶“钟会也。”
景王曰∶“如此可大用。”
沈诠期诗∶“五字擢英才。”
用此事也。
解者以五字为诗误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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