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阴阳易证(第1页)
卷四阴阳易证
属性: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小便不利,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此证无内外因,本非伤寒而冠以伤寒者。
原其因也,无恶寒发热之表证,无胃实自利之里证,因**情之不禁,而余邪得以投其隙,移祸于不病之人,顿令一身之精气神形,皆受欲火之为害。
是不病于伤寒,而病于阴阳之易也。
勿得以男女分名也。
夫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阴虚而**邪凑之,故少气而热上冲胸。
气少不能运躯,故头重不举,身体皆重。
邪中于阴,故阴中拘挛。
冲任脉伤,故小腹里急。
精神散乱,故眼中生花。
摇动筋骨,故膝胫拘急。
病由于肾,毒侵水道,故小便不利耳。
谅非土木金石之味所能愈,仍须阴阳感召之理以制之,斯裆之以意相求也。
烧散∶
上取妇人中近隐处者,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
妇人病,取男子裆烧灰。
裆者,男**阳之卫,阴阳之以息相吹、气相聚、精相向者也。
卫乎外者,自能清乎内。
感于无形者,治之以有形。
故取其近隐处烧而服之,形气相感,得其隐曲,小便即利。
阴头微肿,浊阴走下窍,斯清阳出上窍,欲火平而诸证悉除矣。
男服女,女服男,仍合阴阳交易之理、男女媾精之义、格物之情。
至秽之品,为至奇之方,有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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