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六经本病(第1页)
卷一六经本病
属性:按伤寒断无日传一经之理。
仲景既无明文。
其说始于误解经义。
素问热论篇云。
伤寒一日。
巨阳受之。
故头项痛。
腰背强。
二日阳明受之。
故身热目痛。
鼻干不得眠。
三日少阳受之。
故胸胁痛而耳聋。
此言三阳受邪发病之期。
有浅深先后之次序。
非谓传经之日期也。
故下文云。
七日巨阳病衰。
头痛少愈。
八日阳明病衰。
身热少愈。
九日少阳病衰。
耳聋微闻。
此言病之向愈。
大约以七日为期。
以七日始行尽本经也。
故太阳病至七日始衰。
而头痛少愈。
则六日内只在本经。
非传至厥阴明矣。
注疏者。
以六日为传经已尽。
以七日巨阳病衰为再传经释之。
致后人皆以日传一经为常例。
不知六气之伤人无常。
或入于阳。
或入于阴。
灵枢云。
中于面。
则下阳明。
中于项。
则下太阳。
中于颊。
则下少阳。
以此可知三阳各自受邪。
非必从太阳传入也。
则太阳受病一日发。
阳明受病二日发。
其义显然。
故伤寒非必始太阳而终厥阴。
亦非一经止病一日。
亦非一经独病相传。
大抵今之伤寒。
无不兼经而病。
即古人所称合病并病之症。
后学不解此旨。
而欲拘拘于六经传次。
印证今病。
宜无一症合其式矣。
兹将六经古法述于前。
新法续于后。
其各经兼并之症。
列于六经正病之下。
庶临症者得其把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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