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阳明新法 阳明少阴(第1页)
卷一阳明新法阳明少阴
属性:前阳明太阴。
因阳明之邪失表失清。
以致将陷太阴。
作实证治。
故犹用提透。
此阳明少阴。
由其人本属阴虚。
即病在阳明。
而少阴已不能支。
此土来克水。
水不济火也。
当作虚症治。
凡见舌苔中黄边紫。
前半黄。
后半紫。
或前半白。
后半红。
脉左数右洪。
外症潮热。
舌燥唇焦。
口糜气秽。
齿衄烦渴。
此景岳所谓阳明有余。
少阴不足之症也。
宜大小甘露、玉女煎之类。
随症加减。
无不应手。
邵评∶此肾阴亏而胃有热。
气血两燔。
灼耗肾水之正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