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则咽喉伤(第1页)
第十一则·咽喉伤
属性:咽喉者,乃气息之路也。
或被伤,或自刎,其症迅速,急则可救,迟则血脱额冷,气绝不治
,膏长四、五寸,阔二、三寸,横贴连及好肉处,不使封药脱落;外用布条缠颈,高枕仰卧,使项屈不伸,刀口易合。
宜处密室避风,使呼吸舒徐,用人参、川米、生姜煎汤,时时饮之,补接元气。
若二、三日后,有脓水流出,解去前药,用甘葱汤洗净,掺生肌散,搽玉红膏,又外贴长肉膏防护风邪。
冬天三日,夏天一、二日,照法洗换,自然痛止,其肌渐长,服八珍汤调治月余可愈。
如大便闭结,不可妄攻,服麻仁丸。
至急者,用胆导法,无损其元。
按《内景图》云∶喉在前主出,咽在后主纳,喉系坚空,连接肺本,为气息之路,呼吸出入,下通诸脏,乃气化之要道也。
咽系柔空,下接胃本,为饮食之路,水谷归胃,下通诸腑,乃转运之关津也。
若伤之,岂不至险乎?治者,须心手相应,不差毫发,乃无误也。
而先看其刀弯者,其痕深。
其刀直者,其痕浅。
若左手持刀而刎者深,右手持刀而刎者浅。
一刀勒者深,两刀勒者浅。
如喉脘破而有出入之气,封药吸进必呛咳,先用鸡子内软衣盖于破脘之上,再将药封之,则不呛矣。
如单脘破者,月余而痊;双脘破者,两月而愈。
照法治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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