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 论吴又可(第1页)
上集论吴又可
属性:吴又可撇开仲景而自作温疫论。
则似非仲景之徒者。
而吾谓吴又可正深于仲景者也。
仲景于风伤卫。
寒伤营。
伤风兼寒。
伤寒兼风。
尚不许混同施治。
奚况温病。
又可易麻黄桂枝成法于病之初起。
而立达原饮一方。
诚可补仲景之未备。
至其传变之后。
仍恪遵仲景成法。
丝丝入扣。
非枕籍仲景者。
恶能解此。
但书以温疫命名。
殊有未称。
温病之中。
有风温。
有湿温。
有新邪所伤。
有伏邪为病。
今论中所指三阳表证。
而兼胸膈痞闷。
心下胀满。
或腹中痛。
或燥结便秘。
或热结旁流。
或协热下利。
或呕吐恶心。
舌胎满布如积粉而渴者。
此确是今之湿温病。
又可之法。
允为至当。
喻嘉言谓湿温即包疫而言。
命名之义。
当在乎此。
然此特温病中之一。
而尚未该温病之全。
至于疫字之义。
凡病长幼率相似者名曰疫。
疫毒之最厉者。
如大头瘟。
虾蟆瘟。
绞肠瘟。
软脚瘟。
瓜瓤瘟。
疙瘩瘟。
种种危证。
呼吸死生。
另有治法。
非达原饮一方。
所能该括。
且不独阳毒之病为疫。
即阴经之病亦能成疫。
试以近事征之。
嘉庆年间。
民患咽疮者多。
甚则下利。
此少阴证也。
道光之初。
民病霍乱者多。
甚则转筋。
此厥阴证也。
皆疫也。
仲景论中具有成法。
根据法治之。
率多痊可。
然则又可之书。
非不足以辅翊仲景。
予谓当易其名曰湿温论。
则名斯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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